邛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正性声明
为了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维护国家、客户相关方面和本中心的合法权益,本中心就公正性做如下声明: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建立和运行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体系,从组织机构和过程控制维护检验检测工作的客观性。
2、严格按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质量体系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进行,遵守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5-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要求》保证检验检测数据准确,信守协议,优质服务,确保质量。
3、对所有客户和各类检验检测均持一致、公正的服务;恪守公正立场,独立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4、对委托方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保密,切实维护委托方的权益。
5、不得从事可能影响本中心公正性的产品开发、咨询和营销等活动。
6、工作人员不准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或从事有损于本中心公正形象的任何活动,不得在其它机构兼职,不从事与被检测产品直接有关的活动,保证检测行为的诚实性。
7、本中心持续识别影响公正性的风险,进行风险分析,实施相应的管理,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8、中心领导承诺不对检验检测工作进行干预,不给予财务、行政上的压力,抵制商业贿赂,维护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
9、承担向社会所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法律责任。
10、接受社会监督,欢迎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受理部门:中心办公室 电话:028-88775271 028-88791301)。